2017-02-16 10:34:54 来源: 北京12351职工服务网
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工发[2015]13号)等文件精神,计划面向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原则
从各区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中择优选拔聘用。
二、岗位设置
(一)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工作人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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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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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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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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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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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施企业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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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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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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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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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企业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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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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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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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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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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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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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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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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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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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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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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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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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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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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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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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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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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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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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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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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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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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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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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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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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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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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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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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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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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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虎坊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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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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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费代收专管员
工作地点:东城区台基厂三条3号
招录人数:5人
三、招录条件
(一)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工作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运事业;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三年以上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工作经历;
5.大学毕业生应具备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7年1月31日之后);退休内退返聘人员应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61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56年1月31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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