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1 15:26:24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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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社区考试的笔试虽然只考一门(科目是社区工作基础知识),但却有着笔试成绩加分这样让众多考生关注的环节。对于考生的实践经历、所获证书、荣誉称号等等都有着相应的不同程度的加分,然而具体的加分标准是怎样呢?这也是许多考生咨询过小编的问题之一。
下面陕西中公教育小编就来为大家详解:2017陕西社区考试报名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有哪些。
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3年9月18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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