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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选拔优秀社区干部到街道机关任职公告解读(2)

2017-03-20 11:06:53 来源:

二、选任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任考试在选任对象及条件方面有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大。考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满足报考要求。

(一)选任对象

本次选任考试的选任对象与2016年相比,只有选任对象范围有所减小,其他条件没有变化。此外,考生还要注意时间方面的要求。

(二)选任条件

本次选任考试在具体选任条件方面,也有调整,但调整并不大。考生要注意年龄、学历、服务年限等方面的额外要求。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2.生源条件。选任对象为河北区、红桥区行政区域内,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

3.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其他条件。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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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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