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09:29:39 来源: 虹口区人民政府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七、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有无指定考试用书?
答:本次考试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点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九、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21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十、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十一、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十二、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存在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成绩,且记入诚信记录。
十三、考生于考前还须知晓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答:(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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