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17:59:48 来源: 渭南大荔民政
根据《2016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对象:经笔试、面试通过的考生,请在大荔县民政局网站自行下载《2016年渭南市大荔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政审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一式2份),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由所在单位(社区、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考察政审时间。2016年12月1日下午6:00前将填报完善的《2016年渭南市大荔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政审表》、本人档案、本人自传交大荔县民政局基政办。
三、考生所提交的本人考察政审信息,如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913—3217130
原标题:大荔县民政局关于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政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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