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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博山区招聘社区人员缴纳考务费通知

2016-10-25 18:03:44 来源: 博山政务网

根据《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7日前来缴纳考务费100元,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已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通过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告知)。

缴费地点:双山街3号博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劳务派遣窗口。

缴费时间:10月19日-10月22日报名的考生,请于10月27日上午8:30至11:00缴费;10月23日-10月26日报名的考生,请于10月27日下午13:30至16:00缴费。

缴费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笔试时间及具体考场安排请于2016年10月28日查询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通知通告栏。

原标题:博山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缴纳考务费通知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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