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8 21:57:42 来源: 杨陵区人民政府
根据《2016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经个人申请,杨陵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现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36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9日—10月15日。望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杨陵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民政局)如实反映。
联系方式:029—87012346
原标题:杨陵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点击下载>>>2016年杨陵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符合笔试加分条件人员名单.doc
杨陵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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