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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2016年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资格复查、考察、体检公告

2016-07-08 17:09:25 来源: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44号)和《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公告》精神,现就河池市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资格复查、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查和考察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公告》、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池市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河组通字〔2016〕52号)精神。确定郭琳等74人为河池市2016年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考察、体检入围人选。经研究,定于7月18日上午8:00—下午18:00(中午不休息)在市基层办(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右侧机关食堂四楼406、407)开展河池市2016年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资格复查和考察。
    (一)资格复查,入围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章的《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共3页,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下载)原件。
    (二)考察,入围考生参加考察需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其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原件(学校院系或学工处加盖公章)。
    2.往届生由所在单位或行政村(社区)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原件(村级委员会加盖公章)。
    二、体检
    入围考生经考察和资格复查后,方可进行体检。
    (一)请参加体检考生准备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到市基层办领取《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入围人员体检表》,粘贴照片并加盖公章。
    (二)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特殊情形提前告知带队人员。
    (三)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19日上午8:00集中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体检科集中,体检期间听从带队人员安排。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需当日、当场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一般安排在初检后7日内,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入围考察、体检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七)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和相关身份信息,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
    (八)体检费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支出,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九)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用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

    联系方式:河池市基层办 0778-2108067

    附件: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河池市)

河池市基层组织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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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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