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9 10:31:58 来源:
十三、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四、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于2016年5月30日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笔试总分为100分,划定笔试很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从至低分排名,以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岗位 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则从有该岗位调剂意向的笔试合格考生中按分数排名进行调剂,调剂后岗位面试人数仍不足比例的,则从接受统筹调剂安排的笔试合格 考生中按分数排名进行调剂。
十六、面试什么时候进行?
答: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以岗位匹配度为标准,考核专业知识、综合业务能力等内容。面试初定于2016年6月13日—6月19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方式通知面试考生。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划定面试很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对于面试成绩不低 于60分者,按照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至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结果于2016年6 月22日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首轮面试后,如有岗位拟聘用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将视本次全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轮面试,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十七、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 存在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成绩,且记入诚信记录。
十八、考生于考前还须周知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答:为保证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3、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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