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 13:37:48 来源: 盘锦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二)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行政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辽河口实验学校(原东郭学校)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题由经济区人社局委托专门机构组织专家,面试考官从专业评委库中选调。面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方法及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社局负责体检的组织工作。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多方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综合全面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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