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0 19:16:10 来源: 盘锦市司法局
二、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助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下,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
2、协助做好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3、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审前调查评估任务;
4、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考核工作;
5、协助承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评议事宜,依照规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6、组织指导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工作,适时开展社会帮教活动;
7、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其法治意识;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8、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提供就业、生活指导,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9、建立和整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
10、加强与社会志愿者及其它矫正力量的协调与配合,为矫正工作服务;完成上级矫正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
三、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2016年12月26日至30日为统一报名时间,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套、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到市劳动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报名。
(二)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社区矫正相关知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具体负责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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