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1 14:47:5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福利院公布为准;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招考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联系人:郭蕴华。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福利院
2016年11月29日
原标题: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福利院公开招用聘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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