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20:58:41 来源: 汤阴县政府门户网
为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汤阴县鑫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单位(用人单位):汤阴县鑫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汤阴县司法局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20名社区矫正劳务派遣社会工作者,其中10名限于我县退伍军人报名。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汤阴县户籍或在汤阴县长期居住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因社区矫正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对象为社区服刑人员,限男性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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