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9 18:10:59 来源: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考试
1、面试。每个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含1:5)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则取消或调整招考计划人数。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按面试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为闭卷考试,分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个部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各占5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成绩将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考试总成绩将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名1:1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新入职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管理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的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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