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20:09:26 来源: 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政府
(二)考试
1、测试
考生凭《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准考证》于2016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时到县总工会安排的考试地点统一参加测试。测试实行闭卷考试,测试内容:公文写作及现场微机操作等。
经统一阅卷并公布测试成绩后,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分(精确到2位小数),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面试
2016年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以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分(精确到2位小数)。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分高低,按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考试总分相同,则按测试成绩优先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三)体检、考察及筛选
体检工作于2016年12月中旬由县总工会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执行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在2016年12月中下旬完成。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将从本次面试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1、通过县总工会考察筛选的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于2016年12月底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的,由县总工会办公室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县总工会负责管理,从事基层工会管理服务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工资为20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本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负责)。
五、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从江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从江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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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总工会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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