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1 13:24:42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由到低分选择相关街镇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一年,生活待遇按照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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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津南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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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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