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6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招聘25人公告(3)

2016-09-29 11:25:08 来源: 芷江县人民政府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所空缺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等。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聘用结果将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公示地点:

“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 )。

(八)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试用期为3个月,县司法局对被聘用人员按照本局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留用,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予以解聘。

(九)权利义务

(1)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聘用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

(3)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的,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考试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2)未尽事宜,由县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6年09月28日

(责任编辑:jz10)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