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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青秀区青少年社工招聘6人公告

2016-08-29 15:28:25 来源: 南宁市人才网

为进一步推进青秀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6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仙葫开发区2人

2、新竹街道1人

3、津头街道2人

4、青秀区楼宇办1人

二、岗位情况

岗位1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一上班时间为下午15:00-18:00,周二至周六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岗位2、3上班时间为周二至周六,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5:30-18:00,晚上18:30-20:30。

岗位4按照机关行政班上班。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年龄为23至32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策划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同等条件下,有青少年社工经验、团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由青秀区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分值60分)

采用闭卷形式,通过笔试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写作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等。

2、面试(分值40分)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沟通协调能力。

3、按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

4、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城区团委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城区人社局提出用人意见后,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

5、审批结果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责任编辑: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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