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8 18:50:05 来源: 天津滨海人才网
为落实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15〕9号)精神,在滨海新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人。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二、招考范围:驻滨海新区部队,符合随军条件未安置的军人家属(军嫂),已进行货币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在此招考范围。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专业毕业证书的;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
四、 岗位职责
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好各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延伸到社区的社会救助、优抚、老龄、防灾减灾、残疾人、计划生育、社区矫正、社区治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未成年人教育、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7月28日至8月1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1400号,塘沽妇幼医院东侧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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