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22:35:35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1名(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社会工作经验的优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
3、无犯罪记录。
4、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5、作风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中共党员及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6、身体状况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7、党建指导员负责的是党务工作,党员优先。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6年7月26日起,在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31日。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时间到金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西华路金花直街11号一楼),网络报名请将有关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注明:应聘党建指导员),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提交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他材料可在面试后补交)
4、注意事项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金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四、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按荔湾区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参照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
原标题: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点击下载>>>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26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