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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5名公告(2)

2016-07-12 17:22:53 来源: 静海人才信息网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布。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逐人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七)原件审核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招聘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区司法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执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执行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考核200元,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保五险。

三、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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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

2016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马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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