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9 10:05:55 来源: 湖里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补充和储备社区干部,根据《湖里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厦湖委办〔2012〕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报名
(一)招聘人数
报名人员分街道和岗位报考录取。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现役军人配偶年龄放宽至38周岁,现任社区“两委”成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报考岗位1和岗位3的须为湖里区户籍,报考岗位2的须为厦门市户籍。
4.报考岗位1的须为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2的须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3的须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岗位3的须为部队复退军人,主要从事社区综治、应急、维稳等工作。
不得报名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和依法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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