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15:05:39 来源: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岗位表在选岗前公示),选岗结束后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自主择业。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待遇执行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六、政策咨询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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