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15:05:39 来源: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人社规发[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限东海县户籍。困难家庭(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或就业(求职)登记的。
4.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考岗位:公益性岗位,岗位代码:10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13日—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考生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的正反面都需要复印。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用,持《失业登记证》,报名费用减半。
4.本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公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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