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10:42:14 来源: 中天人力资源网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 4月 16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不限工作经历。
7.具有本市户籍。
8.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社区劳动保证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专业、物业管理专业毕业证书的;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
四、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签订劳动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
报名人员登陆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查询《天津市民政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参考资料由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韩江道与九华山路口,电话:)提供。除此之外,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民政局
2016年4月11日
点击查看>>>2016年天津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17人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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