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10:42:14 来源: 中天人力资源网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15〕9号)精神,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方式
市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面试、考察及体检工作由各区(县)组织实施。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报考须知。
三、招聘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 月16 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6.具有本市户籍。
7.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社区劳动保证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专业毕业证书的;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
(二)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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