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30 19:43:00 来源: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社区服务、社区矫正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5.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016年禹州市职业介绍所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计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标签:
(责任编辑:gongyong)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