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1 09:32: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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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批和公示
市级社区办(民政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民政厅办审批。省民政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西民政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和培训
各县(区、市)社区办(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办(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的管理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各县(区、市)社区办(民政局)对已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并于12月31日前将聘用人员分配到岗。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16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 省民政厅: (
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29)12333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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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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