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 10:49:19 来源:
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同志负责、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捏造。
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13日 -- 2014年10月19日,共7天。
公示联系科室:常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局办公室
受理电话:5018852
原标题:2015年常山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证工作人员考察合格拟录用及后备人员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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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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