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14:35:28 来源:
1.各岗位按指标确定拟录人员。
2.末位并列超指标人员具体录取办法待后通知。
3.非教育岗位拟录人员请于8月3日—4日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及本人学籍档案,婚迁人员持结婚证到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复审手续。
4.拟录人员请在复审时带2寸彩照4张。
5.拟录人员如放弃本次录取机会者,请本人于8月2日前告知县人社局并办理相关手续。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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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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