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 10:24:15 来源:
二、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下载并填报《兴隆台区招聘“社区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将填报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兴隆台区招聘“社区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证件需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原天龙药业副楼1—412房间)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于2015年8月21日(周五)下午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20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语言表达能力进行初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笔试
采取统一试卷笔试,卷面总分 100 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对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并符合本公告其他规定条件的,笔试加10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确定人选
结合“社区专职干事”应聘职数,根据考试成绩按到低分男女分别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上公示 3日。
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周六) 09: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及试用期考核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终止聘用;对试用期间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合格后,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与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相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社区专职干事”待遇比照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社区专职干事”的日常管理与考核按照《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聘用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
()公布。
2、所有笔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聘用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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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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