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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招聘40名“社区专职干事”公告

2015-08-12 10:24:15 来源:

【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为进一步加强兴隆台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干事”充实到社区建设工作中。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事”40名,原则上男性20名,女性20名,具体比例将根据报名情况最终确定,并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发布公告,工作岗位在兴隆台区所辖各社区。具体情况如下:

中心街道:兴海街道2名、兴隆街道5名、振兴街道15名、创新街道4名、渤海街道2名、新工街道6名,共计34名。

外围街道:沈采街道、锦采街道、高升街道、曙光街道、友谊街道、欢喜街道各1名,共计6名。原则上要求户籍和居住地在本街道。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热情谦和,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盘锦市兴隆台区户籍;年龄在三十周岁(1985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聘员)、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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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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