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8 16:15:25 来源:
(七)公示及聘用
城区“招聘办”在城区人社局办公区公示栏及人社局网页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安排到所辖城市社区(红星社区、新兴社区、那元社区、蒲津社区)相应空缺岗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在聘期间,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参照城镇单位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即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不再聘用。今后国家调整法定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邕宁区城市社区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邕办发〔2015〕4号)精神执行。工资、福利综合待遇约2300元/月(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
本次招聘工作由邕宁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邕宁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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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人社局网址:
邕宁区人社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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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邕宁区2015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邕宁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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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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