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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2)

2015-03-02 16:49:32 来源: 广西考试网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8日上午10∶00至2015年6月14日14∶30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网站()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查询。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2015 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和教材。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处负责,具体事宜见广西民政网通知公告栏。教材在3月中下旬到达,培训在4月下旬以后开展。培训联系人:张佳,联系电话:,教材征订联系人:莫夏莹,联系电话:,QQ交流群:275201822。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点击下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5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jixiang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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