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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

2015-02-26 10:36:00 来源: 天津人事考试网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等八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5]6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

二、考试时间

2015年6月13日至6月14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6月13日下午14:00至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上午9:00至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14日下午14:00至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6月14日下午14:00至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报名时间

2015年3月6日9:00开始至3月16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0]573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7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0日0:00开始至6月12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号)精神,2015年8月14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本网站查询。

2、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责任编辑:zho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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