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9 10:39:04 来源: 全国公务员考试网
一、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每个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共20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7月30日 下午13:30-17:30
地点:皇姑区民政局四楼(松花江街3号)
(三)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寸照片两张、《房证》或社区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因所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审查不合格者,不予通过,依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检安排
8月4日,对合格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不足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三、咨询电话
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政权科:86830764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30(周六、周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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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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