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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彩虹工程招录公益性岗位招录公告(2)

2014-08-26 10:02:12 来源: 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哈尔滨技师学院,地址: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3.考试内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报考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报考劳动保证协理员岗位的适当需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方面的常识知识内容。

4.录取原则:本次彩虹工程招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统一出题判卷和确定拟录人员,按基层公共服务和劳动保证协理员两个岗位招录计划,分地域从到低分分别排名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审核后,对服役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5、录取方式。报考哈尔滨市市区内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根据招录计划,统一按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劳动保证协理员岗位的,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根据招录计划,统一按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松北区、平房区考虑地理位置原因,报考区级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及劳动保证协理员岗位均以区为单位,根据招录计划,按分数排名分别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县(市)以县(市)为单位,根据两个岗位招录计划,分别按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公示

对于考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报名所在区、县(市)就业局公示3天。

五、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上岗后工资待遇以现行政策为依据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六、人员管理

考生录取后,要服从组织分配。对拟录用人员经参加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哈尔滨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及双方意愿可终止或续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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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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