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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济宁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4-11-14 09:40:23 来源: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

原标题: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信息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数量

招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4名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二、工作岗位和主要职责

1、社会保证卡岗位:主要从事社会保证卡的信息采集、个人信息核对、面向单位发卡工作。

2、12333热线电话咨询岗位:主要从事12333热线电话接听、回复工作。

三、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

3、济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社会保证类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11月17日—19日

2、报名和准考证领取地点:市建设银行1805室。

3、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信息管理中心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主要查看申报资料是否完整,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初审合格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就业促进科复核。

5、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20日—21日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官方网站()公布。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到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录用

考试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管理

本次所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由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规定,在岗期间享有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信息管理中心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三年,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考核制度。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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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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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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