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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惠民街道)招考(社区)宣传文化员公告(2)

2014-05-09 12:55:00 来源:

 

(二)Ⅱ类宣传文化员选拔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宣传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22周岁以上(1992年5月13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3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惠民街道户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放宽到中专。

4.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掌握基本电脑操作技能。

5.有突出文艺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5月13日——16日)。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携带有关资料,填写好报名表,到开发区(惠民街道)文化站办公室报名(地址: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602办公室,东升路18号。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联系人:徐佳燕,手机:,电话:)。报名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5月17日——20日)。区(街道)选拔办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1:3,将按比率酌情核减选拔计划。

3.考试(5月下旬-6月上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时事政治、农村工作、宣传文化员基本素质),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策划群文活动的能力和自身文艺特长的展示。Ⅰ类宣传文化员在面试考试中加一个才艺展示环节。笔试分数不带入面试。最终录取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相关成绩均向社会公布。

4. 考察与体检(6月上旬)。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按选拔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6月中旬)。由聘用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二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二年合同期满后,视情续订。具体工作安排由区(街道)统筹考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惠民街道)解释,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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