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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南怀化洪江区事业单位招聘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22 13:48:00 来源:

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洪江区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数

编制性质

1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

1

事业全额

2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

3

事业全额

3

街道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一

1

事业全额

4

街道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二

15

事业全额

合  计

20

 

二、报名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或父母、配偶有一人户籍必须为洪江区户籍(截止2012年12月31日以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报考人员还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下列条件:

1、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岗位的,必须是洪江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书记、主任累计满三年或任书记、主任和“两委”成员累计满四年),或洪江区现任村“两委”成员(任“两委”成员累计满六年);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街道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一”岗位的,必须是洪江区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任书记、主任累计满三年或任书记、主任和委员累计满四年),或洪江区现任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委员(任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委员累计满六年);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 (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街道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二”岗位的,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街道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一”岗位的,任职年限以201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8日上午8:00至4月14日下午17:00。地点设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2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上午8:30至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5:00至17:30考申论。

2、地点设洪江区一中。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3、采取结构化面试。

4、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且未形成竞争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成绩合成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50%]×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标准进行。

3、如有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须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人员分配方案,在洪江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和聘用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街道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的,必须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

六、考务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人的考务费。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洪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解释;洪江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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