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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2014-03-18 12:09:10 来源: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14年全省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2039名,其中“985”高校村官工程计划选聘720名,按照《2014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进行选聘,本次计划选聘13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徐州市150名 常州市36名

南通市216名 连云港市168名

淮安市135名 盐城市90名

扬州市165名 镇江市50名

泰州市109名 宿迁市200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各市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市选聘简章为准。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3月17日-4月1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3月17日-4月2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4月19日,统一组织笔试。

4、5月-6月,各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证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证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责任编辑: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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