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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2014-03-18 11:46:59 来源: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我市的考生不可以再选择其他市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我市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学生村官办”)组织,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回答考生咨询,并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4月16日-18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五、考试

本次选聘在笔试、面试和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由省选聘办提供试卷并组织阅卷。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大学生村官办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各岗位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在扬州党建网()公布。

2、面试前,由市大学生村官办组织各县(市、区)、园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学生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院(系)级党组织盖章的证明;优秀学生干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经学校院(系)级党组织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报考宝应县、高邮市定向选聘扬州市生源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生源地为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旬。

5、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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