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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姑苏区2014年上半年招聘128名社区工作者简章

2014-03-14 10:12:42 来源:

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2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违纪记录。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社区工作,熟悉社区工作情况。身体健康,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相关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技巧,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基本符合社区信息化办公要求。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苏州市姑苏区户籍(不含集体户)。

7.年龄为28-40周岁(1986年6月30日至1974年6月30日出生)。分两类职位录取:

职位1:28-33周岁(1986年6月30日至1981年6月30日)

职位2:33-40周岁(1981年6月29日至1974年6月30日)

二、招聘单位、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3日(星期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姑苏区政府3号楼北一楼大厅(江乾路115号)

3.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街道。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街道进行自行选择,选定后,下载《2014年苏州市姑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将《登记表》中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双面打印1份并加贴照片。

(2)招聘街道资格初审。报名者向招聘街道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招聘街道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登记表》交招聘街道签字(盖章)。

(3)招聘领导小组考务组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交复印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并将《登记表》交登记处,现场领取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

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2)此次招聘对中共党员、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退伍人员以及现役军人配偶进行笔试加分,每项条件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役军人配偶还应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政治部证明)。

5.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3:1的,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职位数。

(责任编辑: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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