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6 16:57:54 来源:
(六)考察。考察对象按招考职数1:1在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确定。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工作、生活和遵纪守法情况,及其对社区工作的适应性。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录用。根据考察结果,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5天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给予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各街道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宁波市江东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本次招考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在考试录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考各主要环节(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通知和结果公示均在宁波江东社工网()和江东民政网()公布。
本次招考录用人员不列入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招录的社工范围。
本次招考的具体考务工作委托江东区社区学院组织实施。本简章及本次考试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江东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江东区民政局)
(江东区社区学院)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江东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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