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8 17:32:10 来源: 龙门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旅游区)干部队伍储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文件要求,龙门县决定开展2023年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指导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县计划招聘20名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指导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龙门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指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乡镇(街道、旅游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党龄3年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党建工作经历的中共党员(党建工作经历及党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根据惠州市镇村干部“大储备”相关要求招聘的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联络员,且入职满1年的,可免除党龄和党建工作年限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5.因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参加历年的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有关单位不得为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的人员(含已通过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并已聘用的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违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追究工作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8日。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6日17:00。
(三)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统一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556进入报名。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及相关报名材料。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报名开始后的前7天每天16:00时,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四)笔试确认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系统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其后2年内不得再报考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具体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3)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10月1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名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入围面试的考生不主动作出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若被聘用,要保证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6.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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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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