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3 15:17:53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政府网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星期日)。
2.笔试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主观题,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社会工作、公共事件处置、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天后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到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均有效,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依据。
(三)上半年面试
考生面试前必须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笔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参加资格复审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以资格复审公告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考生可任意选择两个街道填报报考意向,分第一意向街道、第二意向街道。
①系统根据考生第一意向街道选择,按笔试成绩高低和1:3比例确定参加各街道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
②如考生第一意向街道未入围,且个别街道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根据考生第二意向街道选择依次补充缺额。如考生第二意向街道已报满,则无法报考。
③两次意向均经系统确认后,第一意向街道、第二意向街道均未入围,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由系统随机调整报考街道。如报考街道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1:3比例,或者报考街道出现入围考生放弃、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情况时,可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服从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勾选“服从调剂”选项,未勾选的考生视为不服从调剂。
④调剂结束后,个别街道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街道岗位或相应减少该街道岗位的招聘人数。
(4)报名结果查询: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报名结果。入围考生须根据指定时间,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到报考街道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以资格复审公告时间为准。
(2)地点:各招考街道办事处。
(3)考生须提供材料包括:
①本人报名表原件1份(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打印,提前粘贴好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3年毕业生如在现场资格复审期间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须打印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信息完整截图或验证报告。有海外学习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政策性加分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个人页)各1份(集体户人员可提供户口簿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或者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现居住地址位于广州市内)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各1份;
⑤其他证件资料,包括退出现役证件、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证明材料等,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街道在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请考生现场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签订《考生承诺书》,并向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4)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要求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均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和面试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递补
①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齐全的审查资料(且提供原件核对)的,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加分资格和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由各招考街道通过电话联系递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
②时间:以资格复审公告时间为准。
③开展现场资格复审递补后,仍有街道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街道岗位或相应减少该街道岗位的招聘人数。
3.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考街道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4.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由各招考街道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如考生因孕期无法正常开展体检,该招聘岗位暂时予以保留,由街道与考生书面约定具体时间开展体检等环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5.组织考察
各招考街道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各招考街道综合评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到聘用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要求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本人主动放弃录取的,需提交书面放弃录取声明。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三级十八档工资指导标准执行。
(四)下半年面试
下半年面试时间和报考要求,以具体公告为准。笔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且上半年未被正式聘用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注意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所有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必须全部关闭,并统一放至指定位置。
(二)因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虚假,导致考生被取消加分、考试或录用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要,可能对招聘工作作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荔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招聘期间发布的有关信息,按时报名并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20-81378806)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8830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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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代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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