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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52人公告(2)

2022-10-31 16:41:01 来源: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要求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及个人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为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为学位验证报告);

4.《同意报考介绍信》;

5.《报名登记表》;

6.《笔试准考证》;

7.《诚信承诺书》;

8.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按照以上顺序提供复印件。打印复印请用A4纸。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能力进行测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名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参照入围考察体检的规则,在同一岗位范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不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凡是工作不能胜任,服务社区或街道(园区)党(工)委对工作不满意,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存在《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开发区有关文件规定的社区工作者的退出机制情形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续聘。

2.社区工作者接受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保障部和街道(园区)的共同管理,发展保障部负责统筹管理,街道(园区)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本网站(http://www.lckfq.gov.cn/),本公告未尽事宜,通过本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

5.疫情防控辅助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5)定岗社区后,根据疫情防控辅助岗位社区工作者的学历、专业背景等因素,结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和人员紧缺情况,将人员派驻至相应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工作时间原则上为2年,期间工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其他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给予保障。2年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或2年服务期结束,疫情防控辅助岗位社区工作者返回定岗社区工作。

疫情防控辅助岗位社区工作者服务期内的绩效考核由区卫生健康部门和街道共同负责,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薪酬待遇、奖励惩戒和调整岗位的依据。

6.为保证报考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考试防控的若干规定,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报考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咨询电话:0635-8511456(党群工作部);0635-8513380(发展保障部);0635-8515431(卫健办公室)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635-8515431

监督电话:0635-8513248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介绍信.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致考生的一封信.docx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保障部

2022年10月31日

原标题:2022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ckfq.gov.cn/ywdt/tzgg/202210/t20221031_4116414.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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