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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0人公告(2)

2022-10-19 11:44:31 来源: 职业谋

(四)面试

1.面试入围资格:一是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男女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男女招聘岗位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围,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如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

2.面试相关事项公布: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其他事项。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www.zymou.com),防止错过重要信息,并及时登录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在候考室就坐。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打分参照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注意事项:面试前,考生需出示本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测量体温,一切正常方可进入面试等待区。(具体防疫措施以考生防疫安全注意事项为准)

5.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1.确定人选: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男女岗位按1:1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年龄小的。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分别按男女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布: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左右,考生登录报名网站(www.zymou.com)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相关要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政审。全面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放弃或政审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区委组织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如发现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八)聘用和薪酬标准

由城区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清苑区社区工作者管理, 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落实“五险一金”待遇。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只限在城区办的社区服务岗位工作,调离社区服务岗位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凡在规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通知事项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2.特别提醒: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确保在招录期间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有关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考生本人手机不畅影响到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政审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

4.因当前疫情形势,倡议所有考生在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前后,非必要不外出,并做好个人防护。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形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5.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清苑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311-86857678

政策咨询电话:0312-7950102

附件:

附件一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二 考生防疫须知

附件三 报名资格复审表(面试资格复审用)

附件四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保定市清苑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ymou.com/article/498.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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