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16:15:50 来源: 中国海峡人才网
(一)笔试
1.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报泉州市总工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承诺书参加笔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需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泉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动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全部客观题,考试内容含: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75%);②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占20%);③泉州市情(占5%)。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2日,市总工会将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成绩查询系统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热点公告栏(http://qz.hxrc.com/)和泉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qzszgh.org.cn/)一并公布,届时考生可在5日内自行登录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市总工会将对面试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4.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市总工会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按百分制折算)。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最终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体检的组织及要求。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二)考察
招聘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市总工会在泉州市总工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试用和聘用期内有违纪违法的或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终止试用或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由市总工会从进入面试的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离职,产生岗位空缺的,由市总工会从进入面试的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
六、其他事项
(一)工会专干的薪酬待遇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具体待遇情况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热点公告栏(http://qz.hxrc.com/)和泉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qzszgh.org.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同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总工会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总工会基层部,咨询电话:0595-22199863。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3:泉州市工会专干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泉州市总工会
2022年10月12日
原标题:2022年泉州市工会专干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xrc.com/service/newsdetail.aspx?id=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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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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