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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招聘社区工作者97人公告

2022-09-27 11:02:40 来源: 牡丹区人民政府

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管理水平,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到社区就业,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菏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菏民[2019]24号)和《关于转发鲁民[2022]38号文件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工作的通知》(菏民[202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97名,专职从事社区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疫情期间,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辅助工作)。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菏泽市牡丹区常住户口(须于2022年9月26日之前取得,登记时间、登记机关以户口本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8日之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具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青年见习期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参加招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09:00—10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8日11:00—10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0月8日11:00—10月13日14:00

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10月14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2年10月14日10:00前及时与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966087)。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2022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并于10月25日09:00-10月29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存以备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须于2022年10月14日10:00前到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北办公楼四楼)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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